出口報關進口報關南寧進口報關
2024-07-29 來自: 廣西潤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93
廣西潤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關于出口報關進口報關南寧進口報關的介紹,隨報關單同時交驗的貨運和商業(yè)單據有海運進口提貨單;海運出口裝貨單(需報關單位蓋章);陸、空運運單;貨物的(其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需報關單位蓋章等);貨物的裝箱單(其份數與相等,需報關單位蓋章)以及根據具體的貨物的特殊單證。進口報關-需要的手續(xù)報關是一項十分復雜和性比較強的工作。一般由具備報關資格的貨運代理企業(yè)代為辦理相應報關手續(xù)。代理報關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兩種形式。以下介紹收發(fā)貨人委托代理辦理進口報檢報關時需要的手續(xù),以供進口商參考。
進口報關注意事項進口報關單證(裝箱單,,貿易合同)等所有單證根據實際貨物一致裝箱單,,貿易合同等單證上的貨物品名要一樣并且和實際貨物的品名一致裝箱單上的貨物重量和方數要和提單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實際貨物一致進口報關-從年1月1日起,對實施進出口檢疫的貨物啟用“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并在通關單上加蓋檢驗檢疫專用章,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范圍內的進出口貨物(包括轉關運輸貨物),海關一律憑貨物報關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fā)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取消原“商檢、動植檢、衛(wèi)檢”以放行單、證書及在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通關的形式。
進口報關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原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以及保險公司證明,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等有關材料。原出口貨物海關已出具出口退稅報關單的,應交回原出口退稅報關單或《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核實無誤后,驗放有關貨物進境。進口報關-單證報關指的是一些有出口權的公司可以進行單證報關,也就是企業(yè)自己提供出口單證,在網上自理或者找委托行報關行進行報關的方式,屬于正常報關。而與單證報關恰恰相反的另一種報關方式就是買單報關。買單報關是指,當沒有出口權的公司或者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頭名稱的出口單,其實還有一種更通俗的說法,把它叫做出口核銷單。
進口報關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在計算關稅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兩點第一點完稅價格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關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第二點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10元以下的免稅。進口貨物的申報進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口時,應在海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yè)單據,同時提供批準貨物進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報關的主要單證有6種。
進口報關,進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進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進口貨物的查驗進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準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口是否合法。海關查驗貨物,應在海關規(guī)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報經海關同意,海關可以派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場所以外查詢。申請人應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費用。